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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项”齐发力,检察监督见成效——永宁县检察院圆满完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2024-10-0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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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为有效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贯彻落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巩固银川市2024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成果,全面掌握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情况,防止脱管及再犯罪等情况的发生,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近日,永宁县检察院对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受委托司法所开展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圆满完成,有效推动本地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真正把巡回检察和提质增效的目标落到实处。

  本次巡回检察中,永宁县检察院成立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先后对全县7个司法所进行了全覆盖实地检查。巡回组主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材料、与社区矫正谈话座谈、查看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解矫手续等执法活动展开全面检查。巡回组共查看翻阅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档案材料180余份,与被监督单位座谈8次,与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发现严重违法情形6件,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发现普遍性问题3件,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整改。同时,针对执法环节存在的轻微问题,以口头建议的形式要求各司法所进行整改。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涉农外出“请假难”“请假繁”等情况,会同司法局专题研究涉农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问题,出台《永宁县社区矫正对象涉农外出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构建涉农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新机制,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工作;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引领,切实解决企业经营、从业人员“请假难”的问题,与社区矫正管理局签订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活动。

  此次巡回检察工作结束后,永宁县检察院干警受邀到永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贺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在借鉴、总结银川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成果的基础上,为永宁县、贺兰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总结、分享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成果及永宁县社区矫正对象三年无重新犯罪工作经验,实现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时代新发展,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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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